第45届世界技能大赛福建省选拔赛时装技术项目技术文件
来源: 更新时间:2018-03-27 阅读次数:
第45届世界技能大赛福建省选拔赛
时装技术项目技术文件
一、竞赛项目及标准
(一)竞赛项目
时装技术
(二)竞赛标准
本次竞赛以第44届世界技能大赛时装技术项目竞赛标准为基础,结合第45届世界技能大赛时装技术项目技术文件要求,统一组织命题,采用现场个人技能操作的形式进行。
二、竞赛规则
(一)选手须知
1.参赛选手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并携(佩)戴组委会签发的参赛证入场参加比赛。
2. 参赛选手必须按照比赛时间,提前15分钟检录进入赛场。并按照抽签的编号位参加比赛。迟到30分钟者按自动弃权处理。离开赛场后不得在赛场周围高声谈论、逗留。
3.参赛选手应严格遵守竞赛规则。
(二)赛场规则
1.赛务人员必须统一佩戴由组委会签发的胸卡(参赛证),着装整齐。
2.赛场设有巡视员、监督员、赛项执行员和赛场配备的工作人员。
3.借鉴世界技能大赛开放式竞赛方式,在竞赛过程中,企业员工、院校师生等在指定的时间、在指定的相关区域观摩,必须听从现场工作人员的安排和管理,不得影响比赛进行。
三、裁判组织
由大赛组委会成立裁判组,共7名组成,负责竞赛执裁、评分和竞赛成绩汇总、审核等,按去除最高分与最低分之后的平均值计分。
四、申诉与仲裁
(一)为保证比赛顺利进行,保证比赛结果公平公正,组委会专家组负责受理竞赛中出现的所有书面申诉并进行仲裁。
(二)参赛选手对不符合竞赛规定的设备,有失公正的评审、计分,以及对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等,均可提出书面申诉。
(三)申诉必须由领队在规定时限内、用书面形式向大赛仲裁组提出。仲裁组要认真负责地受理选手申诉,并将处理意见尽快反馈当事人。
(四)仲裁组的裁决为最终裁决,参赛选手不得因申诉或对处理意见不服而停止竞赛,否则视弃权处理。
(一)竞赛内容
包括立体造型制作、服装系列设计、版型设计、样衣制作四部分内容。
(二)竞赛形式
采用个人技能操作竞赛形式,不设理论考试。
(三)竞赛时间
总时间为1050分钟。
其中:立体造型制作 120分钟
服装系列设计 90分钟
版型设计 240分钟
样衣制作 600分钟
(四)成绩计算
总成绩=立体造型制作×16%+服装系列设计×14%+版型设计×18%+样衣制作×52%。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当总成绩相同时,则以样衣制作单项成绩的高低来区分排名。
六、技术要求
(一)立体造型制作
1.作业要求。
根据比赛现场提供的服装款式图,运用白坯布及大头针,在人台上进行塑造,坯布边缘应采取折边或光边的工艺。
2.项目内容。
立体造型制作。
3.考核要点。
(1)立体裁剪作品符合造型特点和表现完整;
(2)立体裁剪技术完整与娴熟度;
(3)造型的细节表现突出,创意性好;
(4)对面料特性的理解与表现的好。
(二)服装系列设计
1.作业要求。
根据现场抽取的目标市场和面料小样进行时装设计(手绘:用黑色墨水笔绘制完成稿,可以用铅笔绘制草稿)。
2.项目内容。
服装系列设计
3.考核要点。
(1)设计与指定的目标市场吻合;
(2)设计款式的系列感强;
(3)款式图的绘制技巧娴熟;
(4)款式图的细节表现详细;
(5)设计对面料特性的理解与表现到位;
(6)款式设计的功能性强;
(7)服装设计的创意性好。
(三)版型设计
1.作业要求。
由第三方随机抽签决定5个款式元素,选手将依据这些元素,设计一款连衣裙。主要考察选手准确理解款式的结构特征,运用立体造型与平面裁制版相结合的方式塑造衣身、领子和袖子的造型;成衣裁片完整,按要求完成样板。
2.项目内容。
全里连衣裙版型设计
3.考核要点。
(1)要用水笔标识工位号,样板名称、尺寸、标号和标记裁剪说明;
(2)依照连衣裙版型与设计款式图作品一致、特征明显;
(3)要用水笔标识扣眼、扣子或拉链位置、样片丝道方向;
(4)样片剪切得当、版面整洁、无污垢,线条无双线;
(5)样片有缝份,标注合理,剪口、缝份准确。
(四)样衣制作
1.作业要求。
主要考察选手的制作能力,要求选手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样衣制作、熨烫等任务,并符合产品质量要求。
2.项目内容。
全里连衣裙样衣制作
3.考核要点。
(1)连衣裙样衣外观与款式图设计、提交版型设计一致;
(2)服装外观整洁,无脏残、毛漏、线头、扭曲、拉伸;
(3)衣服缝合针距3cm(12-14针),上下线松紧适宜,无跳针、断线、衣服平滑、顺直、稳固;
(4)领子安装平顺,服帖、领弧圆顺、不拉伸、不倒吐,宽度、长度以及领角左右对称;
(5)袖子安装圆顺、左右袖的前后位置对称,袖口、袖长左右对称,袖里与袖面松紧适宜;
(6)服装下摆平、顺,不拉伸、不倒吐;
(7)整体熨烫无过度熨烫、熨烫不足;
(8)服装里子缝合衣缝平滑、顺直、缝合稳固,不拉伸、不吃纵。
七、评分标准
第一单元:《立体造型制作》评分样表
序号 | 评分技术标准 | 分值 | 备注 |
1 | 立体裁剪作品符合造型款式特点和表现完整。 | 4 | |
2 | 立体裁剪技术完整与娴熟度。 | 4 | |
3 | 造型的细节表现突出。 | 4 | |
4 | 服装设计的创意好 | 2 | |
5 | 对面料特性的理解与表现的好。 | 2 | |
总分 | 实际总得分 | 16分 |
第二单元:《服装系列设计》评分样表
序号 | 评分技术标准 | 分值 | 备注 |
1 | 设计与指定的目标市场吻合。 | 2.5 | |
2 | 设计款式的系列感强。 | 2.5 | |
3 | 款式图的绘制技巧娴熟。 | 2.5 | |
4 | 款式图的细节表现详细。 | 2 | |
5 | 设计对面料特性的理解与表现准确。 | 1.5 | |
6 | 款式设计的功能性强。 | 1.5 | |
7 | 服装设计的创意性好。 | 1.5 | |
总分 | 实际总得分 | 14分 |
第三单元:《纸样设计》评分样表
序号 | 评分技术标准 | 分值 | 备注 |
1 | 要用水笔标识工位号,样板名称、尺寸、标号和标记裁剪说明。 | 3 | |
2 | 依照连衣裙版型与设计款式图作品一致、特征明显。 | 4 | |
3 | 要用水笔标识扣眼、扣子或拉链位置、样片纱向。 | 4 | |
4 | 样片剪切得当、版面整洁、无污垢,线条无双线。 | 4 | |
5 | 样片有缝份,标注合理,剪口、缝份准确。 | 3 | |
总分 | 实际总得分 | 18 |
第四模块:《样衣制作》评分样表
序号 | 评分技术标准 | 分值 | 备注 |
1 | 连衣裙样衣外观与款式图设计、提交版型设计一致。 | 8 | |
2 | 服装外观整洁,无脏残、毛漏、线头、扭曲、拉伸。 | 7 | |
3 | 衣服缝合针距3cm(12-14针),松紧适宜、无跳针、断线、衣服平滑、顺直。 | 8 | |
4 | 领子安装服帖、领弧圆顺、不拉伸、不倒吐,宽度、长度以及领角左右对称。 | 7 | |
5 | 袖子安装圆顺、左右对称,袖口、袖长左右对称,袖里与袖面松紧适宜。 | 7 | |
6 | 服装下摆平、顺,不拉伸不倒吐。 | 5 | |
7 | 整体熨烫无过度熨烫、熨烫不足。 | 5 | |
8 | 服装里子缝合衣缝平滑、顺直、缝合稳固,不拉伸、不吃纵。 | 5 | |
总分 | 实际总得分 | 52 |
八、竞赛设备及工具要求
(一)选拔赛公共平台及设备
序号 | 设备及软件 | 型号及说明 |
1 | 场地 | 通风、透光,照明好,适合开放式观摩体验。 |
2 | 电源 | 配备双线路供电系统和漏电保护装置 |
3 | 空调 | 配备空调系统,确保环境温度适宜 |
4 | 标准人台 | 教学用人台 165/84A(每位两个) |
5 | 蒸汽熨斗 | 每个工位一台 |
6 | 电脑高速平缝机 | 每人一台 |
(二)选拔赛设备及耗材
项目 | 模块 | 设备及材料 | 型号及说明 |
1 | 立体造型制作 | 坯布 | 8 米 |
裁剪与缝纫用具 | 10号布剪、透明胶、标记带、划粉、缝制线、记号笔、手缝针、大头针等 | ||
选手须自备 | 制版用的尺、铅笔、橡皮擦及锥子等用具 | ||
2 | 服装系列设计 | 水粉纸 | 4开2张 |
选手须自备 | 绘制设计图的铅笔、墨水笔及橡皮擦等 | ||
3 | 版型设计制版(连衣裙) | 制板桌(裁剪桌) | 110cm×90cm |
制版纸 | 牛皮纸110cm×80cm | ||
硫酸纸 | 2 米或 3 张 | ||
选手自备工具 | 制版用的尺、铅笔、橡皮擦及锥子等用具 | ||
4 | 样衣制作(连衣裙) | 电脑高速平缝机 | 兄弟牌 |
面辅材料 | 面料、里料、衬等(比赛人数份数) | ||
裁剪与缝纫用具 | 10号布剪、缝纫线、梭芯、梭壳、划粉 (比赛人数套数) | ||
选手自备工具 | 锥子、尺 | ||
数码相机佳能5t | 用于样衣制作结束后拍摄作品用,需拍摄作品前、侧、后三个角度 | ||
5 | 服装装饰搭配设计 | (神秘盒子) |
九、竞赛规则
(一)竞赛现场规定
1.参赛选手和指导教师须认真如实填写报名表内容,弄虚作假者,将取消竞赛资格和竞赛成绩。提交报名表后不能更改参赛选手和指导教师的配对关系。
2.在竞赛规定时间参加工位号抽签。
3.参赛选手凭身份证、参赛证、赛位胸卡按照赛程安排和规定时间前往指定地点参加竞赛及相关活动。
4.参赛选手应按大赛统一安排提前熟悉赛场。
5.参赛选手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进入竞赛场地(所有的电子通讯、摄影摄像设备均不得带入赛场),对现场条件进行确认,按统一指令开始竞赛。
6.开赛 30分钟后,参赛选手如仍未进入赛场,按弃权处理。
7.竞赛参考资料在竞赛前拷入计算机,赛题以工作任务书的形式发放,参赛选手须按照竞赛任务书的要求完成竞赛任务,并将竞赛相关文档按要求存储到相应设备上。
8.参赛选手可提前提交竞赛结果,但须按大赛规定时间离开赛场,不允许提前离场。
9.参赛选手在竞赛结果上只能在规定的位置填写参赛序号,禁止做任何与竞赛试题无关的标记,否则取消奖项评比资格。
10.参赛选手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人身及设备安全。设备出现故障时,应举手示意,由裁判视具体情况做出裁决。如因选手个人原因出现安全事件或设备故障,未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相关规定扣减分数;造成严重后果的,由裁判长裁定其竞赛结束。非选手个人原因出现的安全事件或设备故障,由裁判长做出裁决,可视具体情况给选手补足排除故障所耗费的时间。
11.参赛选手除携带按赛项规程规定的比赛用具外,不能携带与参赛无关的物品入场;不得将比赛承办单位提供的工具、材料等物品带出赛场。
12.参赛选手不得将试卷及草稿纸带出赛场,违反者按违纪处理,取消奖项评比资格。
13.参赛选手应严格遵守赛场规则,服从裁判,文明竞赛。有作弊行为的,取消比赛资格,该项成绩为零分;如有不服从裁判及监考、扰乱赛场秩序等不文明行为,按照相关规定扣减分数,情节严重的取消比赛资格和竞赛成绩。
(二)技能操作规定
1.选手参加比赛前,须按组委会指定时间熟悉比赛场地和设备情况。
2.大赛试题在大赛现场统一发放,选手在试卷上规定位置填写参赛证号,其他位置不能有任何暗示选手身份的记号或符号,否则取消成绩。
3.如果选手提前结束比赛,应举手向裁判员示意提前结束,比赛终止时间由裁判员记录在案,选手提前结束比赛后不得再进行任何操作。
4.选手在竞赛期间未经组委会的批准不得接受其他单位和个人进行的与竞赛内容相关的采访。
5.选手不得将竞赛的相关情况资料私自公布。
6.参赛选手在竞赛过程中必须主动配合裁判的工作,完全服从裁判安排,如果对竞赛的裁决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组委会专家组提出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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