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公告
关于福建省美发美容协会新增职业工种备案的公示
来源: 更新时间:2021-12-29 阅读次数:
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在全省征集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社会培训评价组织的通知》(闽人社办〔2020〕167号)和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全面推进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通知(闽人社文〔2021〕36号)要求,根据经备案资料审核与专家现场评估,现将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社会培训评价机构福建省美发美容协会新增鉴定职业工种级别公示如下:
序 号 | 职业名称 | 职业编号 | 工种名称 | 级别 |
1 | 芳香保健师 | 4-10-04-03 | 5、4、3、2 |
公示期自2021年11月18日至2021年11月22日。
监督电话:质量督导科:0591-87531156
考务科:0591-87629279
福建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2021年11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