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4【花卉栽培】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
来源: 更新时间:2024-07-08 阅读次数:
一、定义
运用花卉栽培工具和必需的物料,在生产场地进行花卉栽培繁殖的能力。
二、适用对象
运用或准备运用本项能力求职、就业的人员。
三、能力标准与鉴定内容
能力名称:花卉栽培 职业领城:花卉园艺师 | |||
工作任务 | 操作规范 | 相关知识 | 考核比重 |
(一) 基质配制 | 1.能按花卉品种要求选择基质 2.能根据需要选择或配制栽培基质 | 1.栽培对象的生长习性 2.栽培基质的特性、配制方发和要点 | 10% |
(二) 繁殖 | 1.能根据不同的繁殖方法进行正确的操作 2.能准确实施繁殖后的养护管理 | 1.花卉繁殖的基本方法 2.花卉繁殖的技术要点 3.影响花卉繁殖成活的因素 | 40% |
(三) 栽培 | 1.能选择花卉的观赏面并进行定植 2.能按要求对花卉进行浇灌,确保淋透定根水 | 1.栽植成活的技术措施 2.栽培操作要求 3.种植和基质回填深度的选择原则 | 30% |
(四) 栽培管理 | 1.能对植株进行修剪、整形 2.能按要求进行合理施肥、浇水等技术操作 3.清理黄叶、枯枝和其他操作后的垃圾 | 1.水、肥管理的特点和技术要求 2.植物不同季节容易发生病虫害的种类及其基本防治方法 3.不同植株的修剪、整形方法 4.摘心、抹芽等控形、促长的方法 | 20% |
四、鉴定要求
(一)申报条件
达到法定劳动年龄、具有相应技能的劳动者均可申报。
(二)考评员构成
考评员应具备一定的花卉栽培专业知识及花卉栽培实际操作经验;每个考评组中不少于3名考评员。
(三)鉴定方式与鉴定时间
技能操作考核采取现场实际操作方式。技能操作考核时间为120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