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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手工编织】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

来源:   更新时间:2021-05-18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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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义

运用手工织针和编织工艺技术,按照款式、图案、工艺、尺码大小的要求,进行手工编织艺术加工的能力。

二、适用对象

运用或准备运用本项能力求职、就业的人员。

三、能力标准与鉴定内容

能力名称:手工编织                                职业领域:

工作任务

操作规范

相关知识

考核比重

(一)

织前准备

1.能按订单要求计算编织物的起针数

2.能根据色泽计算各种颜色线的用量

1.编织物结构及计量知识

2.图样识别知识

3.色彩搭配知识

20%

(二)

编织

1.能根据订单要求,确定编织物款式、花型、搭配色泽

2.能识读花型、针法示意图

1.识图知识

2.编织基本针法

3.工艺质量标准

55%

(三)

整形、缝制成品

1.能缝制成品

2.能处理线头

3.能采用浆水整烫或蒸汽熨斗整形使之平整服贴

1.缝制的基本方法

2.浆水整烫方法

3.熨烫的基本方法

20%

(四)

验收

能按定单要求验收

成品的验收标准

5%

四、鉴定要求

(一)申报条件

达到法定劳动年龄,具有相应技能的劳动者均可申报。

(二)考评员构成

考评员应具有一定的手工编织专业知识及实际操作经验每个考评组不少于3名考评员。

(三)鉴定方式与鉴定时间

技能操作考核采取现场实际操作方式。技能操作考核时间不少于120 分钟。

(四)鉴定场地和设备要求

考场光线充足,整洁无干扰,空气流通,面积最低50平方米。还需配备主考室及候考室。

设备清单如下:

序号

名称

规格

数量

备注

1

手工织针

1×4

10副


2

软皮尺

3750px

5条


3

编织线


若干

以满足实际需要为准

4

缝衣针


5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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