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火安全操作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2026版)
来源: 更新时间:2026-07-27 阅读次数:
一、定义
熟悉巡防和灭火知识,运用各类消防设施、安全设施解决消防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能力。
二、适用对象
运用或准备运用本项能力求职、就业的人员。
三、 能力标准与鉴定内容
能力名称:防火安全操作 职业领域: 消防安全 | |||
工作任务 | 操作规范 | 相关知识 | 考核比重 |
(一) 防火巡查 | 1.公共场所(楼道、办公室)防火巡查 2.消防疏散设施检查 3.火灾报警设施检查 4.基本灭火设施巡查 5.火灾基础报警 | 1.公共场所巡查要素与步骤 2.防火门、防火卷帘门的识别与检查 3.消防应急照检测方法 4.探测器和手报的识别与使用 5.灭火器的检查七大要素 6.室内、室外消火栓等检查要素 7.119报警基本要素 | 50% |
(二) 消防设施操作
| 1.能使用室外消火栓灭火 2.能使用室内消火栓、消防软管卷盘、轻便消防水龙灭火 3.能正确识别水泵接合器,喷淋接合器等 4.能根据火灾类别选择灭火器灭火 5.能正确使用灭火毯灭火 6.能使用消防自救呼吸器 | 1.消火栓系统的分类、组成和工作原理 2.室内(外)消火栓、消防软管卷盘、轻便消防水龙的操作方法 3.懂得水泵接合器,喷淋接合器等的作用和用途 4.灭火器的选择和操作 5.懂得灭火毯使用方法和材质、使用范围 6.消防自救呼吸器的使用方法 | 50% |
四、鉴定要求
(一)申报条件
达到法定劳动年龄,具有相应技能的劳动者均可申报。
(二)考评员构成
考评员应具备一定的防火安全操作专业知识及实际操作经验;每个考评组不少于3名在有效期内本项目的考评员。
(三)鉴定方式与鉴定时间
鉴定方式采取实际操作考核。鉴定时间为60分钟。
(四)鉴定场地设备要求
考核场所需累计达到300平方以上的室内场所或400平方以上的室外场地(非露天场所),具备相应的考试设施,满足15人以上同时考核,场地要求光线充足,整洁无干扰,空气流通,防火措施和应急措施完善,且室内应急出口不少于2个。应同时具备主考区和候考区,主考区不小于150平方,候考区不小于30平方。主考区域应满足布设长8米宽2米的水带考核区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