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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火安全操作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2026版)

来源:   更新时间:2026-07-27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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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义

熟悉巡防和灭火知识,运用各类消防设施、安全设施解决消防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能力。

二、适用对象

运用或准备运用本项能力求职、就业的人员。

三、 能力标准与鉴定内容

能力名称:防火安全操作                              职业领域: 消防安全

工作任务

操作规范

相关知识

考核比重

(一)

防火巡查

1.公共场所(楼道、办公室)防火巡查

2.消防疏散设施检查

3.火灾报警设施检查

4.基本灭火设施巡查

5.火灾基础报警

1.公共场所巡查要素与步骤

2.防火门、防火卷帘门的识别与检查

3.消防应急照检测方法

4.探测器和手报的识别与使用

5.灭火器的检查七大要素

6.室内、室外消火栓等检查要素

7.119报警基本要素

50%

(二)

消防设施操作

          

1.能使用室外消火栓灭火

2.能使用室内消火栓、消防软管卷盘、轻便消防水龙灭火

3.能正确识别水泵接合器,喷淋接合器等

4.能根据火灾类别选择灭火器灭火

5.能正确使用灭火毯灭火

6.能使用消防自救呼吸器

1.消火栓系统的分类、组成和工作原理

2.室内(外)消火栓、消防软管卷盘、轻便消防水龙的操作方法

3.懂得水泵接合器,喷淋接合器等的作用和用途

4.灭火器的选择和操作

5.懂得灭火毯使用方法和材质、使用范围

6.消防自救呼吸器的使用方法

50%

四、鉴定要求

(一)申报条件

达到法定劳动年龄,具有相应技能的劳动者均可申报。

(二)考评员构成

考评员应具备一定的防火安全操作专业知识及实际操作经验;每个考评组不少于3名在有效期内本项目的考评员。

(三)鉴定方式与鉴定时间

鉴定方式采取实际操作考核。鉴定时间为60分钟。

(四)鉴定场地设备要求

考核场所需累计达到300平方以上的室内场所或400平方以上的室外场地(非露天场所),具备相应的考试设施,满足15人以上同时考核,场地要求光线充足,整洁无干扰,空气流通,防火措施和应急措施完善,且室内应急出口不少于2个。应同时具备主考区和候考区,主考区不小于150平方,候考区不小于30平方。主考区域应满足布设长8米宽2米的水带考核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