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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琴制作技艺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2026版)

来源:   更新时间:2026-07-27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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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义

按照传统制作工艺,运用专业设备工具,将木材、大漆等材料制成古琴的能力

二、适用对象

运用或准备运用本项能力求职、就业的人员。

三、职业能力标准与鉴定内容

职业能力名称:古琴制作技艺               职业领域:民族拉弦、弹拨乐器制作

工作任务

操作规范

相关知识

考核比重

(一)

造型设计

1.能绘制设计图

2.能打样

1.古琴造型、形制、结构、比例知识

2.古琴打样方法

10%

(二)

木坯制作

1.能鉴别与应用木料

2.能制作造型

3.能制作琴面

4.能合琴

1.木材材质知识和鉴别

2.木材应用和应力处理方法

3.古琴造型制作方法

4.古琴琴面制作方法与标准

20%

1.能设计与制作槽腹结构

2.能试音

3.能搭配底板

1.槽腹结构与物理振动学原理、木材振动学原理及空气振动学原理

2.乐器声学基础知识

3.音质鉴别知识与审美

40%

(三)

配件制作

1.能鉴别与应用红木

2.能设计与制作配件

3.能安装配件

1.红木相关知识

2.古琴配件设计与加工修整方法

3.配件安装方法

5%

(四)

古琴髹漆

1.能鉴别与处理大漆

2.能处理古琴灰胎

3.能按流程髹漆

4.能处理琴面杀音

1.大漆材料鉴别

2.古琴灰胎制作技术

3.髹漆工艺技术

4.琴面杀音处理

20%

(五)

古琴上弦

1.能装配琴弦

2.能检验音准

1.古琴上弦法

2.琴弦高度与岳山处理方法

3.音准校对方法

5%

四、鉴定要求

(一)申报条件

达到法定劳动年龄,具有相应技能的劳动者均可申报。

(二)考评员构成

考评员应具备一定的古琴制作技艺专业知识及实际操作经验;每个考评组不少于3名在有效期内本项目的考评员。

(三)鉴定方式与鉴定时间

鉴定方式采取实际操作考核,鉴定时间不少于700分钟。

(五)鉴定场地

考场面积不小于100平方米,操作场地光线充足,空气流通,室内温、湿度适中,整洁无干扰,空气流通,具有安全防火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