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绪疏导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2026版)
来源: 更新时间:2026-07-27 阅读次数:
一、 定义
运用心理学原理和相关技能,协助他人进行情绪管理的能力。
二、 适用对象
运用或准备运用本项能力求职、就业的人员。
三、 能力标准与鉴定内容
能力名称:情绪疏导 职业领域:心理健康 | |||
工作任务 | 操作规范 | 相关知识 | 考核比重 |
(一) 收集资料 | 1.能建立双方良好人际关系 2.能了解掌握求助者相关资料 | 1.人际关系建立的基本知识与技术 2.资料收集内容与技术 3.职业伦理道德规范 | 30% |
(二) 分析评估 | 1. 能分析求助者情绪状态及成因 2. 能评估求助者情绪情况 2.能制定情绪疏导方案 | 1.个体常见情绪状态相关知识 2.情绪状态测评与评估的技术 3.情绪疏导制定要求 | 30% |
(三) 情绪疏导 | 1.能实施情绪疏导 2.能评估情绪疏导效果 | 1.情绪疏导相关知识与技术 2.情绪疏导效果评估技术 3.情绪疏导结束技术 | 40% |
四、鉴定要求
(一)申报条件
达到法定劳动年龄,具有相应技能的劳动者均可申报。
(二)考评员构成
考评员应具备一定的情绪疏导专业知识及实际操作经验;每个考评组不少于3名在有效期内本项目的考评员。
(三)鉴定方式与鉴定时间
鉴定方式采取实际操作考核。鉴定时间不少于40分钟。
(四)鉴定场地和设备要求:
场地要求:教室,操作场地光线充足,整洁无干扰,空气流通,具有安全防火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