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河鲀烹制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2026版)
来源: 更新时间:2026-07-27 阅读次数:
一、定义
运用烹饪设备、工具,核验预处理的养殖河鲀,烹制各种风味的养殖河鲀菜品的能力。
二、适用对象
运用或准备运用本项能力求职、就业的人员。
三、 能力标准与鉴定内容
能力名称: 养殖河鲀烹制 职业领域: 中式烹调师 | |||
工作任务 | 操作规范 | 相关知识 | 考核比重 |
(一) 预制加工 | 1.能查验养殖河鲀包装,追溯信息。 | 1.养殖河鲀包装信息。 4.《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 25% |
(二) 菜肴烹制 | 能运用蒸、煮、炒、炸、煎等烹调方法制作菜肴 | 1. 安全用电、消防、用火知识及生产事故常识。 2. 厨房常用设备、工具的安全使用知识。 | 65% |
(三) 摆盘装饰 | 1.能搭配器皿 2.能摆盘装饰 | 1.菜品装盘艺术与器皿搭配 | 10% |
四、鉴定要求
(一)申报条件
达到法定劳动年龄,具有相应技能的劳动者均可申报。
(二)考评员构成
考评员应具备一定的养殖河鲀烹制专业知识及实际操作经验,并经过考核取得相应的考评员资格证书;每个考评组不少于3名考评员。
(三)鉴定方式与鉴定时间
技能操作考核采取现场实际操作方式。技能操作考核时间为90分钟。
(四)鉴定场地和设备要求
1.场地应符合厨房给排水要求、卫生要求、通风要求和光照明要求,面积不低于100平方米。
2.配备独立操作工位、灶具、锅具、砧板、刀具、冷藏设备等。
3.应有独立的清洗消毒区域及废弃物分类处理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