婴幼儿早期教育指导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2026版)
来源: 更新时间:2026-07-27 阅读次数:
一、 定义
根据0-3岁婴幼儿的身心发展特点、亲子教学互动流程及家长指导要领,制定专业训练方案,运用教玩具对0-3岁婴幼儿进行系统的、科学的、符合发展规律的专业指导的能力。
二、适用对象
运用或准备运用本项能力求职、就业的人员。
三、能力标准与鉴定内容
能力名称:婴幼儿早期教育指导 职业领域:早期教育 | |||
工作任务 | 操作规范 | 相关知识 | 考核 比重 |
(一) 行为发育评估 | 1.能对五大领域项目进行测评 2.能根据评估结果编制训练方案 | 1.0-3岁儿童行为发育相关知识 2.测评量表相关知识 | 25% |
(二) 精细动作训练 | 1.能设计使用教具训练精细动作游戏方案 2.能进行指导训练 | 1.蒙特梭利教育理论 2.婴幼儿发展需求相关知识 | 25% |
(三) 大运动训练 | 1.能设计使用器械(如大龙球等)训练大运动的游戏方案 2.能进行指导训练 | 1.婴幼儿大运动训练知识 2.婴幼儿生长发育基础知识 3.大运动训练道具使用知识 | 25% |
(四) 综合能力训练 | 1.能设计训练综合能力的亲子游戏方案,含: 1)认识游戏训练方案 2)语言游戏训练方案 3)社交行为训练方案 4)音乐游戏训练方案 5)建构游戏训练方案 2.能进行指导训练 | 1.奥尔夫音乐教学理论 2.多元智能基本理论 3.婴幼儿生长发育的基础知识 4.空间建构教学的基础知识 | 25% |
四、鉴定要求
(一)申报条件
达到法定劳动年龄,具有相应技能的劳动者均可申报。
(二)考评员构成
考评员应具备一定的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岗位的专业知识及实际操作经验,每个考评组中不少于3名考评员。
(三)鉴定方式与鉴定时间
技能操作考核采取实际操作考核。技能操作考核时间为70分钟。
(四)鉴定场地和设备要求
考核场所需累计达到100平方米左右的室内场地,光线充足,空气流通,室内温、湿度适中,整洁无干扰,具有安全防火措施。还需配备主考室及候考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