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职业技能鉴定分类 专项职业能力考核 考核规范

婴幼儿早期教育指导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2026版)

来源:   更新时间:2026-07-27    阅读次数: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一、 定义

根据0-3岁婴幼儿的身心发展特点、亲子教学互动流程及家长指导要领,制定专业训练方案,运用教玩具对0-3岁婴幼儿进行系统的、科学的、符合发展规律的专业指导的能力。

二、适用对象

运用或准备运用本项能力求职、就业的人员。

三、能力标准与鉴定内容

能力名称:婴幼儿早期教育指导                            职业领域:早期教育

工作任务

操作规范

相关知识

考核

比重

(一)

行为发育评估

1.能对五大领域项目进行测评

2.能根据评估结果编制训练方案

1.0-3岁儿童行为发育相关知识

2.测评量表相关知识

25%

(二)

精细动作训练

1.能设计使用教具训练精细动作游戏方案

2.能进行指导训练

1.蒙特梭利教育理论

2.婴幼儿发展需求相关知识

25%

(三)

大运动训练

1.能设计使用器械(如大龙球等)训练大运动的游戏方案

2.能进行指导训练

1.婴幼儿大运动训练知识

2.婴幼儿生长发育基础知识

3.大运动训练道具使用知识

25%

(四)

综合能力训练

1.能设计训练综合能力的亲子游戏方案,含:

1)认识游戏训练方案

2)语言游戏训练方案

3)社交行为训练方案

4)音乐游戏训练方案

5)建构游戏训练方案

2.能进行指导训练

1.奥尔夫音乐教学理论

2.多元智能基本理论

3.婴幼儿生长发育的基础知识

4.空间建构教学的基础知识

25%

四、鉴定要求

(一)申报条件

达到法定劳动年龄,具有相应技能的劳动者均可申报

(二)考评员构成

考评员应具备一定的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岗位的专业知识及实际操作经验,每个考评组中不少于3名考评员。

(三)鉴定方式与鉴定时间

技能操作考核采取实际操作考核。技能操作考核时间为70分钟。

(四)鉴定场地和设备要求

考核场所需累计达到100平方米左右的室内场地,光线充足,空气流通,室内温、湿度适中,整洁无干扰,具有安全防火措施。还需配备主考室及候考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