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木偶头雕刻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2026版)
来源: 更新时间:2026-07-27 阅读次数:
一、定义
根据漳州传统木偶头雕刻技艺,运用木质材料、斧头、雕刻刀、沙纸等工具材料,通过开坯、定形、精雕、打磨抛光等工序完成木偶头雕刻的能力。
二、适用对象
运用或准备运用本项能力求职、就业的人员。
三、职业能力标准与鉴定内容
职业能力名称:漳州木偶头雕刻 职业领域:木雕 | |||
工作任务 | 操作规范 | 相关知识 | 考核 比重 |
(一) 构思与备料 | 1.能根据角色人物主题,构思设计人物造型的特征、表情、气质 2.能选用相适应的雕刻材料 3.能根据自己的特长和实际操作需要,选择适用的工具 | 1.传统戏曲人物相关知识 2.美术相关基本知识 3.木材特点 4.雕刻流程 5.工具相关知识 | 10% |
(二) 头部造型 与五官雕刻 | 1.能正确安全使用木桩、斧头、雕刻刀 2.能熟练使用各种雕刻刀工具 3.能准确造型头部轮廓大形 4.能准确造型与定位五官 | 1.工具、材料使用方法 2.人物头部结构比例、五官造型相关知识 3.刻刀工具的刀法 | 60% |
(三) 精细刻划 | 1.能熟练精细雕刻 2.能准确表现角色特征与神情气质 | 1.木偶头整体雕刻 2.角色造型 | 20% |
(四) 精修调整 | 1.能整体调整木偶头造型 2.能打磨抛光木偶头造型素坯 | 1.木偶头造型木质素坯要求 2.工具整理摆放要求 | 10% |
四、鉴定要求
(一)申报条件
达到法定劳动年龄,具有相应技能的劳动者均可申报。
(二)考评员构成
考评员应具备一定的漳州木偶头雕刻专业知识及实际操作经验;每个考评组不少于3名在有效期内本项目的考评员。
(三)鉴定方式与鉴定时间
鉴定方式采取实际操作。鉴定时间不少于180分钟。
(四)鉴定场地与设备要求
1、场地要求:
考场面积不小于100平方米,操作场地光线充足,空气流通,室内温、湿度适中,整洁无干扰,空气流通,具有安全防火措施。
2、设施设备要求
每个工作位包括以下设备工具 :
序号 | 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总数量 | 备注 |
1 | 工作台 | 常规桌子 | 张 | 1 | |
2 | 工作椅 | 常规椅子 | 只 | 1 | |
3 | 木橔 | 尺寸:直径30CM,高度25CM | 个 | 1 | |
3 | 木坯 | 樟木,尺寸:直径15-20CM,高度15CM左右 | 个 | 若干个 | |
4 | 斧头 | 中号、小号 | 把 | 1 | |
4 | 雕刻刀 | 平刀:大号、中号、小号 | 把 | 各1 | |
5 | 雕刻刀 | 半圆刀:大号、中号、小号 | 把 | 各1 | |
6 | 砂纸 | 800目、2000目、4000目 | 张 | 各1 | |
10 | 磨刀石 | 粗、中、细 | 个 | 各1 |

